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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难道这个名字是自己帮他取的?

纪挽眉哭笑不得的想,不是因为他自己的名字就叫雷霆军吗。

吃过了饭,纪挽眉准备叫来老板结账,却被雷霆军拦住了。

他从裤兜里掏出几张零钱递给老板,然后带着纪挽眉起身:“我吃好了,我们走吧。”

“晚上你还回平东市吗?”纪挽眉站在门口问他。

雷霆军听她这么问,突然抬头看了她一眼。

纪挽眉一顿,意识到自己这话可能有点引人歧义,她便补充了句:“你要是不回去的话,趁着现在我还有时间,我去帮你买点东西,到时候你带回平东吃。”

“五桂坊的糕点还不错。”她多此一举地解释。

“你几点回学校?”雷霆军和她一块往前走着。

“学校宿舍晚上八点关门。”在那之前,纪挽眉就得回去。

“那我陪你待到七点五十,然后我就回平东。”

纪挽眉看见雷霆军眼底明明有些疲倦,肯定是没休息好,他连着开车几个小时过来,见自己一面,又要连夜开车回去,这样身体怎么吃得消。

她说:“你还是休息一晚吧,明天早上再走。我陪你到学校附近去找个招待所,休息一晚再回去。”

“到了招待所我也睡不着。”雷霆军道。

一想到她就在相隔几百米外的大学校园里,学校里那么多比他年轻比他优秀,还比他出身条件好的男生爱慕她。而他躺在学校外的招待所,对此什么也做不了。

他怎么可能睡得着。

雷霆军唯有连夜赶回去,加班加点的工作,更努力的赚钱,更快速的提升自己,让自己强大到足够站在她身边,光明正大挡住那些爱慕她、觊觎她的目光,他才能安心的睡得着。

但纪挽眉非常坚持,必须要他休息一晚才准他回去。

夜晚开车本就危险,更何况他这样疲劳驾驶。

雷霆军自然是拿纪挽眉没有办法的,她要他留下来,他自然是得留下来。

就算他心里备受煎熬,可是,只要想要,他与她只相隔几百米,而不是几百公里,这样亲近的距离,总归是让雷霆军心头踏实的。

至少,她就在自己很近很近的地方了。

近到,他再努一把力,就可以将她拥进怀里。

这种甜蜜的希望,让雷霆军浑身充满了动力,仿佛永远有着无限的精力。

雷霆军过来时,把他开来的那辆旧皮卡车停在学校外边的一条路上,并没有开进来,学校附近也不允许外来车辆进入。

纪挽眉就带着雷霆军,坐了个公交车,去最近的市区。

她看到他穿着已经磨得很旧的皮靴,大夏天的,捂着出汗不舒服,况且他要天天开车。

纪挽眉就想去给他买一双舒适透气的运动鞋。

到了市场后,纪挽眉又拉着雷霆军进了一家男装店,想帮他选两件合身的夏装。

雷霆军全程任她使唤,她让他试衣服,他就去试衣服。

他身材好,肩宽腿长衣架子,身上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穿衣显瘦脱衣有肉。

纪挽眉的眼光也很好,给他选了一件深蓝色的休闲t恤,和一件简约的衬衫,考虑到他经常开车的缘故,裤子就挑了一条牛仔裤,和一条灰色旁边带双杠的运动裤。

两件上衣和两条裤子,刚好可以搭配成两套。

雷霆军身材挺拔,真的是穿什么像什么。

他穿着休闲卫裤时,看着就十分运动阳光,衬着他高大的身材和麦色的皮肤,看起来让人觉得像个运动员。

他穿衬衫和牛仔裤时,身上就有一股沉静深邃的气质,不是那种书卷气,而是一种吸引人的沉稳内敛感。

为了明天开车方便,雷霆军就穿了那套休闲装出来。

他自己感觉有点不太适应,双手拉了拉衣摆,不确定地问纪挽眉:“我穿这个,真的好看吗?”

纪挽眉笑意盈盈:“好看,看起来很阳光,很显年轻,是另外一种风格。”

雷霆军听到她说自己这样穿显年轻,也跟着嘴角微浮笑了笑:“嗯,你觉得好看,那就是好看。”

纪挽眉叫过商店的服务员来买单。

却再一次被雷霆军拦住,他说:“你帮我选就行了,我自己买。”

纪挽眉抬头看他:“你现在创业,正是需要用钱的时候。两套衣服花不了多少钱,我帮你买吧。”

纪挽眉开的店,也挣了几千块钱,她爸一分都没要,全给她了。

现在九月份了,到了七号,店里又会有一个月的营收。

可是雷霆军非常坚持:“就算买衣服,也应该是我给你买,怎么能让你给我买呢。”

雷霆军掏出钱夹子来,不容拒绝付了钱,然后拎着袋子走出商店。

然后纪挽眉又去帮他选鞋子,选了一双黑色的回力网面运动鞋,夏天穿着比较透气,开车也耐脏。

但是雷霆军就喜欢穿皮靴,可能是觉得结实耐操,在工地上走着,有时候踩到一些碎玻璃和钉子,也不容易刺破鞋底。

牛皮靴的鞋底有防滑钉,做得厚,有三四厘米,雷霆军一穿这个鞋,一米六五的纪挽眉站在他面前,说话都得仰着头够着跟他说话。

他太高了。

买鞋子时,雷霆军也是自己的付的钱,纪挽眉见他坚持,也就没再说什么。

后头她又去五桂坊给他买了几盒荷花酥,让他带回去,可以和阿强还有工友们分着吃。

买荷花酥时,纪挽眉趁着他没注意,先把钱付了。

雷霆军有点无奈。

纪挽眉却像抢到第一名的小孩子一样,对他得意一笑。

“时间也差不多了,走吧,我送你去招待所。”

招待所就在学校背后,距离不过五六百米,离雷霆军停车的地方也很近。

纪挽眉本是打算把雷霆军送到招待所,就回学校去。

这阵已经快七点半了,离学校宿舍关门的时间不早了。

雷霆军开好房间后,对纪挽眉道:“你先在楼下等我一会儿我, 把东西提上去放着,再送你回学校。”

这阵已经天黑了,虽然有路灯,但是回学校仍旧又五六百米的距离,纪挽眉一个人走回去,雷霆军不放心。

况且,他还有个东西要给她。

自从见到她后,一直都是纪挽眉带他去这里去那里,雷霆军根本没有找到机会把东西拿出来。

纪挽眉没有上招待所去,一直在那种门外等他。

不一会儿,雷霆军下楼俩:“走吧,我送你。”

两人并肩走在学校外的院墙林荫下,夜幕初降,九月初的昏黄天幕和路灯照映在两人身上。

纪挽眉一只手搭在肩上的小包,低头走着。

只觉得两个小时时间怎么过得这么快,她都还没有和他待多久,就又要告别了。

快一百米距离到学校门口时,雷霆军突然在一棵树后停下脚步。

纪挽眉疑惑看去。

只见雷霆军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条精致的手链。

他握起纪挽眉的手,把手链戴到她手上。

她的手腕纤细,皮肤白嫩,那铂金白银色的手链细细一条,戴在她手上煞是好看。

雷霆军垂眸看了一会儿,道:“很衬你。”

纪挽眉心里甜甜的,“你什么时候买的?”

“来之前就买的。”其实是雷霆军赚到钱的第二天,就去买的,比阿强买那条珍珠项链买得还早。

只是他谁也没说,默默买了放在身上,总能找到机会送给纪挽眉。

纪挽眉自然能看出来,这条铂金手链不便宜,肯定花了他不少钱,又想劝他用钱要节制一点,尤其是在创业的时候,处处都是开销。

可是雷霆军突然又从身上拿出一个存折,交给纪挽眉。

“这个你收着。”他说,“除去运输队买车的钱,和我身上要用的,都在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