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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其他类型 > 重生八零,枭雄大佬为她当宠妻奴 > 第302章 这个傻男人,究竟有多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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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这个傻男人,究竟有多爱她。

第三百零二章

有了主管领导出马,雷霆军他们带过来的审批文件就办得非常顺利。

但是还是发生了一件让纪挽眉惊讶的事。

在提交公司注册名字的时候,雷霆军没有写雷霆,而是写的:【东方之珠】。

或许别人不知道这名字是什么含义,但纪挽眉不可能不知道。

雷霆军说,要把那两栋大楼送给纪挽眉,当做生日礼物。

纪挽眉以为,这样就已经表明了他的心意。

她已经很高兴了。

没想到,现在,他把公司的名字也注册成‘东方之珠’。

纪挽眉看到那几个字事,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对雷霆军道:“你为什么不继续沿用运输队的名字?”

叫雷霆建筑公司,听起来多有气势。

雷霆军转过头来看她,手在桌子下悄悄握住她,低声道:“我喜欢这个名字。”

纪挽眉就是那颗东方明珠,降落在他这座深沉漆黑没有光亮的大山上,让他从此有了光明。

他不想要什么很有气势的雷霆之势,他只要她这颗明珠。

在工商注册所提交完所有资料,他们一起牵手走了出去。

那一刻,雷霆军抬头看着蔚蓝明媚的天空,呼吸着清越的空气,手里牵着他此生最爱的女人,眼眸和嘴角浮起不由自主的笑。

纪挽眉看到他在笑的侧脸。

恍惚间,她好像想起来了一点依稀零碎的片段。

她记起来了,她好像很早之前,就见过这张脸。

纪挽眉看着前方街头一条长长的树荫人行道,这边是属于公共单位地段,人流比较少。

“我们走走吧,散散步。”

雷霆军牵着纪挽眉的手没放,这些天,他一直都像个陀螺似的连轴转忙,根本没有功夫停下来。

只有纪挽眉来了,他才能短暂且充实地休憩一下。

“好,我们走走。”他也想多陪陪她。

就像华东大里,那些普通的校园情侣一样,白天上课,约在图书馆一起看书,一起去吃食堂,傍晚就在草坪一起散步约会,吹着夏日燥热的晚风,然后一起看星星,把她送到宿舍楼下。

现在,雷霆军忙着奋斗事业,这些事情,他都不能陪她了。

可纪挽眉从来没有在他面前抱怨过。

她不仅没有抱怨,反而还帮他分忧,这两个月都在两地跑,熬夜给他亲手缝衣裳,人都累瘦了。

雷霆军想想就心疼。

他的眉眉,怎么这么好。

他雷霆军,上辈子到底是积了什么福,这辈子才能遇到一个纪挽眉。

她唯一的要求,就只是想和他一起牵手走一走,散散步。

“雷霆军,你能不能告诉我。”纪挽眉晃着他的手,心情却没有他的那般愧疚自责,反而是轻盈愉悦的。

“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是在什么时候?”纪挽眉问。

雷霆军不期然她会突然问起这个,低头笑了笑,良久后才道:“我说出来你可能都不相信。”

纪挽眉就靠在他身边,都能听到他胸腔里那股愉悦的低低的震动。

像汽车发动时那种震颤感。

“那你说说,我听。”

雷霆军转头看了纪挽眉一会儿,才徐徐回忆起来:“我第一次见你时,你还……在念高中吧,应该只有十六岁。”

那时候的纪挽眉,可能只有十六岁。

真真是刚刚娇花初初绽放出花骨朵时的娇艳新丽模样,就像初春的梨花枝头,绽放的第一朵洁白梨花,又美又纯洁,她每次出现在东方厂门口,能把一帮单身男职工的眼珠子都能看出来。

雷霆军回忆着那时候的事,说:“可能你已经不记得了,但我用?不会忘记。”

“那一天,我骑着骑行车从厂区侧边的一条巷子里出去,正好撞到了刚从对面过来的你。”

纪挽眉顺着雷霆军的话去回忆,时间太久远,她确实不怎么记得了。

十六岁,那是她的上辈子。

她这辈子一重生,就在十八岁,所以十八岁以前的事,她都没有再重新经历一遍。

除了一些重大的记忆节点,很多碎片都已经逐渐随着时间,开始消融在岁月长河里了。

但雷霆军怎么一说,她好像又能隐隐约约想起一点。

十六岁时啊,她有被一辆自行车撞到过吗?

好像是有这么一幕,不过当时她没怎么在意,就连撞到她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她可能都没有看清。

雷霆军在她旁边继续道:“那天你是到厂里来给你爸爸送饭的应该,走得有点急。我骑着自行车出来,没看见转角的你,差点没刹住车,不过你还是跌到了地上。”

雷霆军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的纪挽眉给他留下的印象。

纤弱的少女跌倒在地,抬起一双干净轻灵的眼眸看他时。

那一刻,雷霆军清楚地听到了,自己心跳的声音。

就连她那天穿什么样的衣服,梳着什么样的鞭子,他至今都还记得清清楚楚。

纪挽眉怔怔然:“所以,也就是说,你……”

她转过身,顿住脚步,缓缓抬眸看向雷霆军,眼里仿佛有璀璨的星光在闪烁:“那那个时候,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雷霆军直接被纪挽眉拆穿他在几年前,甚至是俩人第一次见面开始,就对她动了心,有点不好意思,半晌没说话。

纪挽眉偏偏还要晃着他的手,眉眼含笑:“你说话呀,是吗?”

“嗯。”雷霆军低低哑哑应了声,嗓子里好像沁着潮湿的情愫。

“嗯是什么意思?”她狡黠,还坏,非要他直接承认。

就连模棱两可的回答都不行。

雷霆军除了在给她写信时,比较啰嗦,愿意多表达一点外,平时他这个人是很惜字如金的。

对纪挽眉,就算喜欢她到了骨子里,也从来都是只用行动表达,不在嘴巴上多说几句情话。

“是,纪挽眉,我在看到你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你了。”

雷霆军突然正色,异常的认真,直视的双眼:“我喜欢你,已经整整四年了。”

纪挽眉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心口一算。

有一种很钝的痛意划过。

原来,上辈子,她在遇到杨志平那个畜生之前,雷霆军就已经开始喜欢她了。

他默默守护,默默等待。

他没有找对象,也没有结婚,他竟然就那样一直在等着她,哪怕她当时,已经和别人结婚了。

纪挽眉鼻尖一算,眼圈一红,再也忍不住,扑进他怀里,抱住他:“雷霆军,我太傻了,我才是那个大傻子!”

她上辈子,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他!

他们竟然白白磋磨错过了一辈子,兜兜转转到如今,才终于走在了一起。

也是这个时候,纪挽眉才终于真正的懂得了。

这个傻男人,究竟有多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