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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公考在申论里“偷字”,拿不了高分

众所周知,在公务员考试的申论科目里,对作答有着严格的字数限制。申论的核心要义就是分析概括的能力,限制作答字数也是应有之义。

但很多考生在申论中都会犯这样一种毛病,思绪万千,下笔词穷。蜻蜓点水的思考让作答逻辑浮于表面,绕来绕去总是觉得词不达意。

兜兜转转之下翻来覆去在表达同一个意思,越描越黑才发现答题卡的格子不够了。为了强行符合作答的字数限制,有些头脑活泛的考生就想到了“偷字”。

申论“偷字”

所谓申论“偷字”,指的是在申论作答中,有些考生的行文超出字数限制,为了保证作答完整而选择标点符号不单独占一个格子的做法。

在实际的申论作答中,类似于这样的“偷字”行为很多。有些考生开始时坚持标点符号单独占用一格,当格子放不下想法时又选择标点符号随字占用一格。而有些考生自始至终就没有标点符号占用一格的习惯,随字占格并不是出于“偷字”的目的。

申论作答能不能这么“偷字”,长期以来并没有引起考生足够重视。因为在大多数人看来,连考试大纲都没有明确要求,那标点符号怎么占格就全凭个人心情了。

但公务员考试大纲没要求,不代表标点符号就可以乱用。在国考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里,申论明确要求要用现代汉语完成作答。

而在现代汉语里,标点符号作为书面表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明确规定的。早在2012年,相关部门就在《标点符号用法》里明确提出: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等常用符号均占用一个字的位置。

由此可见,公考大纲不是对标点符号用法没有要求,而是默认遵守现代汉语规范。这就好比,人在成年以后总会觉得社会越来越不注重节水宣传了,其实宣传一直都在做,只不过成年人已经不是宣传受众罢了。

“偷字”要失分

从申论的题型上来说,“偷字”这种做法带来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申论问答小题里,字数限制是一条红线,多答无效。“偷字”让本该占用一格的标点符号不计入字数,不可避免的会失分。

当然,在实际的阅卷过程中,由于时间紧迫或者阅卷人本身基本功也不扎实,对于“偷字”行为并不一定会扣分。但申论采用的是电脑阅卷,标点符号位置不当带来的阅卷体验感,有时候比要点本身还重要。

尤其是在申论大作文里,“偷字”本身带来的影响并不大。大作文的字数要求通常是1000-1200字,考生不管标点符号占不占用一格,只要最后落款在这个字数区间内,基本没人会追究。

因为阅卷时间有限,没人会有功夫数着标点符号去换算实际字数。但“偷字”对卷面整体观感的破坏是灾难性的。规范的标点符号位置本身就是出于美观的考虑,而美观是申论最大的隐形分。

“偷字”反映基本功

申论作答擅自调整标点符号位置,看似是组织作答的灵活调整,实际上是考生基本功不够扎实的体现。

有些考生从备考阶段就没有动笔的习惯,组织作答仓促,动笔就后悔,后悔就硬凑,一凑就失去了对作答字数的掌控。

还有的考生抗拒深度思考,在惰性思维下试图尽可能多的摘抄材料踩点。但申论作答字数限制不是凭空来的,最简洁全面的作答字数基本上就是限定字数,这也是出题人反复揣摩的结果。

换言之,申论“偷字”或者空格本身就是偏离标准答案的表现。超出字数限制反向证明了考生归纳概括能力的不足,“偷字”在申论阅卷者眼里就是自爆短板的行为。

申论与其在作答上耍小聪明,不如从基本功做起,深思考、找逻辑、列提纲、慢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