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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玄幻魔法 > 武神伐仙 > 第374章 “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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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卒离开京畿之地,照例休息半个时辰,刷刷马鼻,检查一番马蹄。

虽说京畿之地的道路要比北乡城好上许多,

但他们是军伍,军卒,不可疏忽。

平日里总是差不多,到了关键时候差的就是这一点,而这一点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此次回京的军卒都是上过好几次战场的精锐,自然知道这个道理。

所以他们检查得格外仔细,毕竟战马就是他们在战场上唯一的依靠,马虎不得。

而作为主帅的林青,自然不需要亲自做这些事,但他还是在一旁看着。

给他检查战马的人是袁从云,此刻他已经穿上了黑色的甲胄,腰间是黑色的直刀。

只不过他身材虽然高大,但长得十分瘦削,宽大的甲胄穿在身上倒是显得有些空档。

而且,他此刻面露痛苦,每走一步都要倒吸一口凉气。

模样也十分怪异,即使是在刷马鼻,

他的两条腿都大大岔开,尽量不使得衣服以及甲胄蹭到大腿内侧。

袁从云早就听父亲说过,打仗很苦,但他总是觉得读书更苦。

毕竟在小时候他见到最多的,就是父亲与叔叔伯伯们痛饮,

而他在默默读书,直到深夜。

每当父亲喝醉后总是黑着脸过来,说上一句,

“好好读书,以后考取功名,不要像为父一般辛苦。”

那时的他不理解,觉得父亲很是潇洒,读书才是世上最苦的事情。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母亲逝去,

自己孤身一人,无所依靠。

每日艰难做工,才得以饱腹,

而且还没有以往那般快乐,整个人变得昏昏沉沉,充满暮气。

他也愈发觉得,读书是天底下最简单的事了。

而今日,是他第一次骑马,

就要与军卒们奔袭千里,去往大乾西北的北乡城。

不用想,大腿内侧的痛觉已经告诉了他,那里的血肉想来都已模糊。

若是放在以往,他一定觉得,当兵苦极了。

但如今,倒是还好,觉得还可以接受。

只因他见过了苦日子,那种日复一日的重复做工,让他心烦,但又无可奈何。

肚皮与衣食住行将他牢牢绑在那里,让他动弹不得。

如今从军了,虽然苦,

但能看到希望,也能做一些他喜欢的事情。

比如教人读书写字。

此时,年轻到不像话的林青慢慢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水囊,将其递了过来。

袁从云一愣,随即摇头:“多谢侯爷,卑职不渴。”

“不渴也要喝。”

林青没有收回手臂,手掌就停留在原地。

袁从云虽然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还是接过了水囊,浅浅地喝了一小口,而后递了回去。

林青只是看了一眼,便淡淡说道:

“在军伍中,珍惜每一次喝水休整的机会,

不管是守城还是出城迎敌,还是远遁千里,

每一次喝水都有可能是最后一次,要珍惜。

若是遇到敌人,尤其是草原蛮人,他们自幼习惯了风沙,耐力极好。

靖安军的斥候曾与一个小部落的斥候,

不间断地纠缠两天两夜,一刻也不曾停歇,

那时,不要说是喝水,就算是有天大的事,都要放在肚子里。

人不吃饭不一定会死,但人不喝水一定会死,

日后在战场上若是有空隙,第一选择便是喝水。

但若是在草原上,宁愿喝血也不要喝生水。”

袁从云一愣,他是读书人,也是聪明人,

虽然没有当过兵但林青说后他也能想明白其中道理。

但没有犹豫,将那水囊打开,咕咚咕咚又喝了两大口。

喝完后,他觉得肚子有些沉甸甸的,脑袋愈发昏沉,但他还是开口问道:

“侯爷,为何在草原上不能喝生水?”

“草原上的水不干净,喝了后会得癔症,脑子里会长狭长的虫子。”

袁从云眼中疑惑更甚,喝水怎么会长虫子?

“具体原因本侯也不知,只是在前朝《杂症本记》看过类似论断,

而且北乡城中就有不少百姓肚子极大,最后有些人变成了疯子,

他们都去过草原,喝过那里的生水。

《杂症本记》有过推断,冠军王的死因一直未明,

其上就推测是他喝了极西之地的生水,得了疫症。”

林青眼睛眯了起来,在离开前他留下了不少要实行的政令,其中就包括所有百姓不得喝生水!

不知道纳兰元哲他们有没有施行下去。

身处边疆之地,需小心再谨慎,稍有不慎就会老马失蹄。

而袁从云则是满脸惊骇,低头看了看手中水囊,

冠军王是何等人物,纵观史书长途奔袭而执牛耳者,居然也死于这小小的生水?

这让他大为震撼,觉得前半生的书都白读了。

自从来到这靖安军,他先是学会了操练,

又学会了手拿长刀劈砍,今日又学会了骑马,还知道了一些战场上的忌讳。

这些都是在书中学不到的事情,只有亲身体会,才能感知其中奥妙。

他收起心中思绪,双腿艰难合拢,朝着靖安侯爷深深一拜:

“多谢侯爷教诲,卑职定不辜负侯爷。”

林青摆了摆手:

“不必如此,某不知道袁大人有没有教过你,但今日我便与你说,

在这世上除了父母之外,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好。

某之所以与你说这些,一是你是我丈下军卒,不可死的不明不白。

二是这识字法子,虽然简单,但十分有效,此事本侯还要多谢你。”

林青环顾四周,见周围的军卒没有了往日的懒散,

而是一个个愁眉苦脸地站在高头大马身旁,脑袋来回扭动,看着马鞍上的那一个“乾”字。

这正是袁从云想出来的好办法,让这些军卒识字的好办法。

此番从京城到曲州,没有来时的货物财宝累赘,若是疾行,十余日便到了。

即使是两天识的一个字,也能认识五六个了,这让林青很是满意。

他是知道的,在北乡城的时候,

即使每天都有传授,军卒们大概三四天才能认识一个字,而且学了新字,旧的马上就会忘记。

如今在战马上识字,倒是别开生面,效果极佳。

林青看向袁从云,说道:

“等回到北乡城,本侯会命人将字刻在军卒的甲胄后背之上,

等到操练时,他们便需要紧紧看着同僚的后背,

一来可以认字,二来也可以锤炼阵型,锻炼他们的军阵。”

袁从云顿时瞪大眼睛,如此想法倒是别开生面,而且不用想也颇为有效。

“在家时旁人都说我是聪明人,但来到京城后,才发现这聪明人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