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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娱乐:嗓子被毁后你就分手是吧 > 第549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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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9章 《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个马甲便是陈墨在中州短暂使用过的“mR.bLAcK”,当时在中州学习的时候用过这个马甲发布过一首歌曲,也就是和韩一浩合作的《寂静之声》。

不过现在的韩一浩在墨为文娱的音乐部门内已经彻底转型制作人,并且回来的第一年就拿到了最佳新人制作奖,现在已经是墨为文娱的台柱级别的音乐人。

之所以选择这个马甲,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混淆视听,因为陈墨瞄准的推理小说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部作品作为经典的推理小说,其塑造的侦探福尔摩斯在另外一个平行宇宙的世界中,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并且其原作者在根据当时的时代背景映衬下,一度让很多的书迷怀疑这个福尔摩斯这个形象会不会真实存在。

甚至有的书迷都找到了福尔摩斯现实的住址——伦敦贝克街。

只不过在贝克街道里面并没有书中描述的那个门牌号,但由此可见福尔摩斯这个形象有多么的成功,竟然达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

“mr.black”这个笔名用中文翻译过来,不仅能够和陈墨的名字有所关联,但最重要的是音译过来就是布莱克!

这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当然,选用这个笔名陈墨还有着一点点的私心。

于是他当即开始用着自己这神之手速开始码字,不过这次他发现系统非常贴心,在花费了五千万声望值定制完全集的小说后,小说里面的故事背景也开始和蓝星的历史背景完美地融合。

而这个发生在敦城的故事由此开始,因为陈墨准备让这本书直接走实体书籍的路线,所以他先将第一个系列的故事先写出来。

这也是很多推理小说书迷梦开始的地方——《血字的研究》。

按照陈墨目前开挂级别的手速,稿件很快就被整理了出来,并且有着系统的润色,整部小说的内容完美融合到了蓝星世界之中。

随后他又很快找到了林之璃的工作联系方式,直接将稿子发了过去。

……

林之璃这天还是如同往常一样奔赴在作家群之内收稿,目前的她手上根本没有任何的人脉资源,想要收到稿是非常困难的,邮件发出去后,几天都没有一个来稿。

这就是如今出版社编辑新人的痛苦,只能通过网络的形式来寻找作者。

耳旁还传来吴倩的催促声:“之璃啊,你最近的业务能力太差了啊,我们这边都给你提供资源群了,你要学会去收揽作者,你看看你,一连几天一个稿子都没有!”

面对这样的情况,编辑部的同事们都为林之璃感到同情。

在这个老巫婆的手下就是这么憋屈!

而就在这时,电脑右下角的电子邮箱终于传来了提示声,林之璃看着那弹出的稿件消息,就算还不知道内容,她都已经感动得想要哭了。

于是她赶紧点开了邮件。

“嗯?mr.black?布莱克先生?”

林之璃看到这个笔名后第一反应就是用的英文的思维,若是将两个单词分开,“black”的确有黑色的意思,但是加上前缀,比较了解英文表达方式的就会知道这是个人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

看到稿件的书名后,几乎不用任何的思考,这肯定是一本推理小说,本来林之璃内心有些欣喜,但看到推理小说的来稿后,心中还是有些失望。

她最近也不是没有收到过推理小说的稿子,这些投稿过来的推理故事要么就是逻辑硬伤遍布,要么就是结构叙述混乱。

林之璃虽然只是一个新人编辑,但是她目前有一个独特的优势,那就是还保存着读者的视角,连她都觉得问题一堆的推理小说,那指定有大毛病!

其它类型的小说有这两种问题,只要剧情精彩,题材受欢迎,也能够拿下不错的销量。

但是推理小说不同,书迷看推理小说就是来看推理逻辑的,你要是逻辑都没有,读者看了一点后立马弃书!

炎国推理小说领域的大佬都被包圆了,要想再从这被分割后的小说资源里面淘到一本优秀的推理小说,无疑是大海捞金。

但是作为编辑必须有职业素养,每一份来稿林之璃都会认认真真地分析,就算投稿的故事不太理想,也能够在实践中提升自己的能力。

点开文档后,林之璃开始发现这本小说的叙述方式有些特别,名字虽然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但是故事的开头却是以医生华生的视角开始讲述的。

华生因为在战场上受了伤,最后搞得身体羸弱不堪从而回到了敦城生活,因为租金的紧张而被迫合租。

而在华生和朋友的口吻中,福尔摩斯的形象开始慢慢有了一个模糊的轮廓。

林之璃看到两人聊天的内容后,不禁打了一个寒颤。

偏执?孤僻?对知识有着强烈的渴望?

甚至为了研究人死后能够在身体上留下什么伤痕,从而去抽打尸体!

看到这样的描述,林之璃对于这个福尔摩斯的印象就非常深刻的,难不成主角有点心理变态,但是前面那人又说主角应该是个很正派的人。

随后华生在和福尔摩斯相处的过程中,才慢慢勾勒出了福尔摩斯的大致形象,他擅长解剖、犯罪、化学各个领域的知识,并且对于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观察入微。

一个具有绅士形象,但行为略微有些怪异的非常矛盾的侦探形象开始映入眼前!

看到这里的时候,林之璃就开始有些佩服这位作者了。

因为在一部小说作品当中,如果一个主角的性格十分完美,那反而无法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但是主角的身上有着他最独特的点,也有着一些性格上的缺点,那反而会更加有趣。

就比如福尔摩斯一样,他聪明绝顶,但同时也很自负,孤僻冷漠却珍视友情,这样的形象反而让这个人物充满了一种真实感。

很快故事的剧情开始发展,侦探葛来森邀请福尔摩斯一起调查一起案件,而在前往案发地的路程中,福尔摩斯那细致的洞察力便开始凸显出来,他对于案发环境的每一个细节都能够推导出一个结果!

这就是福尔摩斯最天才的绝技!

演绎法!

顾名思义!

这个聪明到变态的男人竟然能够通过你裤脚上的泥点,从而判断出你在敦城的什么地方踩到的!

不知不觉中,林之璃很快就被书中的福尔摩斯这个角色所吸引,开始跟随着故事里面的角色来一同探究整个案件。

接着往下看!

林之璃很快发现了一个让她更加震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