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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厨有心拒绝,但是若清雪已经上手了。

若清雪拿起葱姜蒜,葱切段,都拍一下,放入适量的干辣椒,花椒,大料,香叶,桂皮,料不能多,也不能少,要适量。

若清雪的手速很快,整个过程行云流水般就完成了。

别看若清雪的肚子,因为怀孕,变得很是雍总,但是人还是很灵巧,尤其是手,那速度快的很,大厨还没有反应过来,若清雪已经拿完了,大厨很是佩服。

至于为什么若清雪的手那么快?还不是因为若清雪的职业,因为若清雪的上辈子,要用手做手术的原因,若清雪对手很是重视,所以手被练习和保养的特别灵活。

虽然这辈子没有做医生,但是因为喝灵泉水,若清雪保护手的习惯依旧没有变,若清雪也有心锻炼手的灵敏度,所以才出现这一幕。

若清雪把肉煮了二十分钟,切整工整的大块,放在锅里面煎一下,把四面煎的金黄。

锅里面,放糖,炒糖色,炒成金红色。

把之前准备好的料,依次放入锅里面炒,把佐料的香气味炒出来,放入料酒,还有啤酒,猪肉汤放进去,然后把之前的肉块放进去,放盐,大火烧开,煮上一个小时

再放一点盐,和糖,收汁,放点干豆角,肉放上面,摆盘,浇汁。

若晴雪端着盘子,越看越满意,用鼻子闻了闻,感觉这才是自己想要的毛氏红烧肉。

色香味俱全,很是满意。

开开心心的端着自己的红烧肉,去了饭厅。

只留下大厨在旁边凌乱,这厨房就是自己战斗的地方,他天天在厨房,怎么就不知道,厨房的调料柜里面,还有蓝色的的瓶子 ,带沫沫的调料呢?

若清雪自己做红烧肉的时候,才想起要用啤酒,之前忘记跟大厨说了,所以一着急,她就偷偷的从空间拿出了一瓶,假装是从调料柜里面拿出来的。

大厨有心想问,但是也没有敢,只觉得自己是不是之前没有看到,所以才不知道的。

若清雪现在可没有心思管大厨怎么想,她的一门心思就是这盘红烧肉,旁边的丫鬟帮她拿了一大碗米饭,若清雪闻着红烧肉的香吻,想着这个大块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入口即化的感觉,口水就流出来了。

刚要进到餐厅,就被好几个月没有露面的陆景骁和秦明月撞个正着。

陆景骁这几个月一直去训店铺去了,顺便帮着若清雪扩张店铺,这不是想秦明月了,正好回来,就去找秦明月去了。

秦明月听说皇太后头几天难为若清雪,知道若清雪没有吃亏,很是好奇,好几天都想来若清雪这里,想听若清雪说一说当时的情况,就是想看热闹。

但是皇宫可不是她看热闹的地方,这不就是退而求其次,想听若清雪说一说。

明月郡主就是看热闹不嫌事大那伙的。

要不是有若清雪的母亲压制,她估计早就跑宸王府来了。

若清雪看到陆景骁和秦明月来宸王府,立马就想转头走,但是两个人一看到若清雪就被若清雪手里面的毛氏红烧肉给吸引了,那个味道,那个色泽,两个人的眼睛都直了。

秦明月立马喊住了若清雪。

都忘记他们来宸王府干什么来了?

“清雪,你要去哪里?你手里面拿的什么啊?味道这么香?”秦明月抢先出声了。

若清雪深吸了一口气,咽了咽口水,转身走已经晚了,只能硬着头皮笑着面对两个人。

“我饿了,中午有点没吃饱,我再吃点。”若清雪拼命的咽了咽口水,泄气的说道。

若清雪心想,“今天真倒霉,做菜没有看黄历,怎么不早不晚,就赶上今天来,自己才做菜,还不早不晚,刚做好就被他们赶上了,看到这一大盘红烧肉,全进自己口里面,是不可能的了。”

若清雪知道两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要是出声让一句,两个人一定不会拒绝,两个人非得全吃光了不可,今天自己估计一块都别想进自己的嘴里面。

如果轩辕宸和秦明月知道若清雪这么形容他俩,他俩一定会辩驳两句。

他们现在知道若清雪怀孕,胃口大,辛苦,早就不那样了。

也就是尝几口而已,哪里能全吃了?

若清雪不紧不慢的端着盘子往饭厅走,用余光看了一眼陆景骁和秦明月,看到两个人慢慢的跟在自己的后面。

若清雪叹了一口气,若清雪说道:“你们是找轩辕宸的么?他在书房,你们想要找他,可以直接去书房找他。”

秦明月一听若清雪误会自己要找轩辕宸,立马摇着脑袋否认,秦明月才想起自己来宸王府的目的:“清雪。我不是找宸哥哥的,我是来找清雪你的。”

秦明月急忙快走两步,把陆景骁甩在后面,然后快速自来熟的用手挽住若清雪的胳膊,一起进了餐厅。

陆景骁本来听到若清雪的话,刚想离开,但是脚下却跟生了根似的,一动也没有动。

陆景骁委屈的望着秦明月的背影,平时景哥哥长,景哥哥短的,一道到关键时刻,就把自己撇了?

陆景骁此时此刻的心里感觉好委屈,

陆景骁可不敢对秦明月有怨念,但是内心确实有点委屈,所以就用委屈的眼神,看着两个呢渐行渐远的背影,希望两个人能有感应,说一句让他跟来的话,他也好有点面子啊。

但是现实必定是让他失望的,两个人谁都没有喊他,两个人手挽着手,都已经走远了,也没有听到两个人叫自己。

陆景骁心的小人在天人交战,一个让他去一个让他有点脸,不要去。

最后陆景骁还跟随着自己本心的想法,还是硬着头皮,快走两步,跟在两个人后面,一起进了饭厅。

一直到坐下之后,心里面才松了一口气,真怕听到若清雪再赶他走的话。

毕竟他平时还是很高冷的,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一直以京城贵公子的形象出现在外人面前,这要是被人知道,自己因为一口肉,直接赖着人家后面不走,他的脸面往哪里放啊?

如果再让若清雪拒绝,直接撵他走,他干脆死了算了。

若清雪旁若无人的,坐了下来,再也忍不住,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晶莹剔透的红烧肉块,直接放在嘴边,咬了一小口,软糯顺滑,入口即化,就是这个味道,好好吃!

若清雪一口就把那块红烧肉,全部放在自己的口里面,肥而不腻,瘦而不柴,这就是红烧肉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