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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历史军事 > 逍遥江山 > 1827章:天命余躬抚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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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朝建立之初,朝廷为了控制西蕃少数民族地区,用中原地区的茶叶,交换西蕃地区的马匹,把这个茶叶作为战略物资,严禁私自出口,因为控制了茶叶,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少数民族地区,它对你有需要,而且你把这个茶叶送给它以后,还可以得到马匹。这样对国家是几方面都有好处,因此就规定--禁止茶叶私自出关。驸马欧阳伦仗着自己是皇亲,让他的手下走私茶叶,这此人在地方上动用官府车辆,擅自闯关,不纳税,不服管,而且是任意捶楚把关的官员。地方守关的人不堪忍受向tai祖爷来报告,tai祖爷得到这个情况以后,非常气愤,不但处死了周保一干人等,连欧阳伦也一并处死,重奖了巡检司官吏。欧阳伦是安庆公主的丈夫,而安庆公主是马皇后亲生、tai祖爷十分宠爱的女儿。tai祖爷不惜让自己的女儿守寡也不放过贪官污吏,其力不可谓不大!“说到这儿,朱瞻基稍作停顿了一下,目光落在了窗外,雪花飞舞,大地已是雪白一片,这雪花仍没有停下的意思,想起江南百姓的凄惨,忍不住心头叹了声,继续道:“据朕所知,当时还有一个叫郑士元的官儿,他是湖广按察使佥事,也牵连到空印案里来,他的弟弟郑士利就写了一封奏章给郑士元鸣冤,他说朱元璋现在处理的这个空印,实际上没有了解这空印的具体情况,他说现在所惩罚的空印都是半印,这个半印是无法做其他使用的,不能够为奸,而且使用了这么长时间了,谁也没说这个不能用,这是第一条。第二条,他说如果要说不能用空印,要事先做出规定来说空印不能使用,在还没有规定的时候就把这些人全处罚了,不公平啊。但是朱元璋说,不行。于是连这个郑士利一起处罚,被流放。

洪武九年“空印狱起,官吏下狱者数百人”。

对于空印案所产生的一连串逮捕行动,郑士利在上疏文中主要有以下几点申辩:第一,官方文书的效力产生在于必须盖有完整的印章,钱粮文书盖的是骑缝章,是无法随意挪做贪赃枉法之用的。第二,所有申报的钱粮确切数目必须要从县、府、省一直到户部,层层往上确认符合,只有最后到户部才能知道确切的数字,如果“待策书既成而后用印”,就一定得重新造册,也势必会耽误时间,故“先印而后书”只是权宜之计,并非刻意欺君瞒上之事。第三,在空印案发生之前一直没有明确立法禁止,而今诛杀这些官员并没有法律依据。第四,官员是需要数十年才得以培养造就的人才,轻易杀掉是很可惜的。

然而郑士利的上疏并没有让tai祖爷打消诛杀官员的念头,反而激怒了他,tai祖爷还是“竟杀空印者”,无一悻免。主印官员被杀者数十人。单从此事,tai祖爷其肃贪之心,昭然若揭,这些官儿做了数十年的官儿,难道就看不出tai祖的决心么,朕以为他们不是看不出,也不是不明白,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了,洪武十八年,tai祖爷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吞盗官粮,于是下旨查办。洪武十八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淅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朱元璋令审刑司拷讯,此案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史称「郭桓案」。朱元璋在《大诰》感叹说:“古往今来,贪赃枉法大有人在,但是搞得这麼过分的,实在是不多!”tai祖的手段如何,单凭洪武年的三大震动天地的大案,朕不用多说,杨爱卿也知道,可这一番肃贪结果如何,天下的官儿该贪的还是贪,该是坏的还是使坏,法再严,心意再决,奈何朝杀而夕犯,光靠杀是杀不完的。冯子曰:智无常局,以恰肖其局者为上。故愚夫或现其一得,而晓人反失诸千虑。何则?上智无心而合,非千虑所臻也。人取小,我取大;人视近,我视远;人动而愈纷,我静而自正;人束手无策,我游刃有余。夫是故,难事遇之而皆易,巨事遇之而皆细;其斡旋入于无声臭之微,而其举动出人意想思索之外;或先忤而后合,或似逆而实顺;方其闲闲,豪杰所疑,迄乎断断,圣人不易。呜呼!智若此,岂非上哉!上智不可学,意者法上而得中乎?抑语云“下下人有上上智”,庶几有触而现焉?余条列其概,稍分四则,曰“见大”、曰“远犹”、曰“通简”、曰“迎刃”,而统名之曰“上智”。可见这天下的贪官靠杀是杀不完的?得用法子治?“

杨士奇默默听着,这些事儿离的并不久远,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tai祖爷肃贪其心极大,前前后后杀的贪官儿有几万人,到到洪武十九年,全国十三个省从府到县的官员很少能够做到满任,大部分都被杀掉了。可这样的杀戮,仍没能止住明初的贪污之风,杀完一批,又来一批,迫使洪武爷不得不颁布了更严厉的法令:“我想杀贪官污吏,没有想到早上杀完,晚上你们又犯,那就不要怪我了,今后贪污受贿的,不必以六十两为限,全部杀掉!”不仅如此,他颁布亲自编撰的《大诰》,接着又颁行《大诰续篇》、《三篇》。《大诰》三篇汇集大量惩治官民贪赃受贿、转嫁赋役、侵吞税粮、抗租误役、流亡隐匿等案例和凌迟、枭首等重刑。为此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运动,历时之久、措施之严、手段之狠、刑罚之酷、杀人之多,为几千年历史所罕见,可就是这样的杀戮,仍旧没有止住贪官的步伐,让杀人杀到手软的洪武爷也不得不发出天下的贪官杀不尽的感慨。

许多官儿感叹洪武爷的严刑峻法非常不满意,实际上是人人自危。早在洪武九年,山西平遥县县学有一个训导,叫做叶伯巨给朱元璋上书,提出了几件朱元璋做的事情不妥的地方,就有一条叫”用刑太繁”,说你朱元璋用刑太繁了,太多了。他怎么样具体说呢?”窃见数年以来,诛杀亦可谓不少矣,而犯者相重,良由激劝不明,善恶无别,议贤、议能之法既废,人不自励,而善者怠也,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日所进,今日被戮者有之,乃至令下面寻改,已赦而复收,天下臣民莫之适从”。什么意思呢?说你天天处罚人,早上刚任命他当官,下午就把他给废了,这下面人怎么办啊?无所适从,这官员队伍是人人自危,每天过不好踏实的日子,洪武二十一年,一个学士叫做谢缙的,给朱元璋上书,也提出了他用刑太繁的问题。他说从国初到现在,二十多年了,”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说没有哪一天这个法律不改变的,没有哪一天没有人犯错误的),尝闻陛下震怒,除根翦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善,赏延于世,复及其乡,始终如一者”。什么意思呢?说我经常听到你处罚这个处罚那个,没有听你表扬谁,很严厉。当时的官员们惴惴不安,经常是上班的时候,早上起来上班,要跟家里头妻子道别,说今天去了,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来,侥幸晚上回到家里,见到妻子的面儿说,今天又活了一天,明天还不知道怎么样?如此这般,虽然记贪官污吏们心惊胆战,另外一方面也使得明初,特别是洪武年间的吏治,得到了澄清,所以杀贪官并非没有效果,至少大明官儿最擅长好了伤疤忘记疼了,容易忘记这一茬罢了。

朱瞻基说了一阵,道:“清官固然好,可有些事儿单靠你不求名不求利几能办好的,江南是我大明最富裕的地区,一个地方富裕了,贪官,赃官,奸官也就多了,而且这些人根深蒂固,大多是背景复杂、人脉错综,许多甚至有些功勋作为背后的影儿,这样的地方,单靠一把倚天剑,未必能扫尽这一团浊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