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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都市狂龙 > 第362章 节钨丝专利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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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地球世界那边的爱迪生的文化程度极低,对人类的贡献却这么巨大,堪称人类最佳精英和最伟大的人之一。{首发}这其中的“秘诀”是什么呢?

当有人称爱迪生是个“天才”,并向他询问其中的秘诀时,他却向世人解释说:“其实我和大家的头脑都差不多,若要说我是天才。那么我对天才的理解就是,天才就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因此,天才往往就是那些提前做好了自己所有功课,并且团结好了一切力量的人。[7]”

(“Geniusisonepertinspirationandy-ninepertperspiration。Accly,a‘genius‘isoftealentedpersonwhohasdoneallofhisorherhomework。“)

现在的我们,最喜欢把这句话当成座右铭。

但也正是因为这句话过长,所以我们当中有许多人都在盲从之中扭曲性的只记下了,天才是1%灵感,加99%汗水这几个字。理解错了这句话的真正意思!

其实这句名言有俩个半隐匿性的重点,其一就是大部分人只看到了99%的汗水认为最重要,其实爱迪生的本意是告诉大家,如果没有那1%的灵感和好运,99%的汗水就基本上相当于白流。

其二就是,哪怕真的机会来临了,如果你没帮好准备也是白搭,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不仅如此,一个好汉四个帮,如果你不能团结好一切可利用和帮助你的力量,那也是会举步维艰,事倍功半,甚至于最终失败的。

事实也确是如此,当年的爱迪生手下有许多知已和能人,也就是像刘绑一样有一帮兄弟,像宋江一样手下有一大伙好汉。其中,光是科学家、工程师、技术人员、工人就共有100多人!

爱迪生的许多重大发明就是靠这个集体的力量才获得成功的,他的成就主要归功于他的勤奋和创造性才能,以及集体的力量。此外,他的妻子也曾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可以说,灵感加团结就是力量,才成就了一代伟人爱迪生!

而这个地府平行世界,爱迪生的转身投胎之身--爱弟生呢?

毫不**的说,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能发明钨丝的好处和提取方法,成就更上一层楼的白炽电灯泡。一部分原因和历史阶段进程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外,还在于他的1%灵感和好运一直没有准时到来有关。

当然了,金管在这里他的发明没有前一世在现代社会那边的多,但在牛仔国仍然是一个伟大的发明家兼社会名人。而现在,我们的贺世龙同学,不仅仅将会成为他的1%好运,更会在以后的合作之中成为他1%的灵感,仍至人生最亲密的知已之一。

不过,那都是后话。现在的二人还只是初次见面,在商言商,当然还谈不上什么多深的交情。

不过,在外人眼中,犹其是在洋人眼中。金管贺世龙后面的组织能力和技术似乎不同凡响,但爱弟生的通用电气公司,显然更财大气粗一些,看的见摸着到,无疑是一个极好的合作伙伴和大腿。[只少这里的通用公司,爱弟生的后面可没有什么摩根大老操纵[--]!

事实上,贺世龙确有这种想法,而且还准备借钨丝的事情在通用电气公司身上发一笔意外大财。

“贺先生,听说贵组织发明了一种比碳丝寿命更长的灯丝,就是你工厂和展台上现在使用的这一种。其性能真像你的员工说的那样好吗?”双方坐定之后,爱弟生开始直入主题。

“这是自然…”随着贺世龙的开场白,之后他将部分钨丝电灯丝的要点透露了一部分出来。

“钨丝吗…”沉吟了片刻后,爱弟生抬头问道;“会不会有些太脆了…我曾经也考虑过钨丝,但一直没找到更为过合适的加工方法,所以放弃了。”

“呵呵,正因为我们组织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才敢用啊…”考虑到已经通过了多国专利,贺世龙也透露了一部分要点出来。并现场将他的电灯泡进行了讲解和演试!

随着知道的越来越多,演试的结果效果显著,爱弟生的眼中也是越来越亮。他的直觉的告诉自己,这就是他所需要的灯丝,一种能够将白炽灯彻底推广的灯丝…

“贺先生,我对贵组织的钨丝电灯泡丝技术十分感兴趣,不知道你是否可以将这项专利直接卖给我们公司…?”爱弟生激动的说道。

“没问题…牛仔国的专利权我可以转让给你。”贺世龙大大咧咧的同意了,这一下顿时让爱弟生也有些吃惊了。显然,这是一个长期的赚钱发明,只要推广得利所收获的利润绝对是惊人的。但如果是一次性转让专利,显然看似钱多,却是吃亏的。

那么,贺世龙为什么会同意直接转让呢?

其实,这是贺世龙为了收获爱弟生的友谊和好感打的情感牌。这货知道,以爱弟生的精明和努力,哪怕今年没发现钨丝的加工方法,过二年他也会醒悟过来的。

犹其是在他看到了有成品的前提下,所以你别看贺世龙通过了多国专利,但因为在牛仔国这方面的专利却还没有通过。以通用电气的本事,说不定,在一托再托之下,最终就会让爱弟生抢走这个专利。

仅然如此,那还不如现在就交个顺水人情,将这个专利以高价转让。而且,还有一点就是,使用寿命长的电灯泡丝大量上市,在目前连电厂都极少的龙国来说,意义并不大。也赚不了多少钱,[龙国百姓更习惯用煤油灯,只有不多的工厂用电灯泡[--]!

但放在西方各国却不一样,他们的工业极其发达。

给爱弟生一点甜头,只转让牛仔国的专利,那么自然而然的对其它各国,贺世龙已经申请成功的专利。爱弟生不但不会打压和竞争,相反认为占了贺世龙便宜的他,还会积极的进行友情维权。

要知道,天高皇帝远,如果远在西方的专利惨遭侵权,以贺世龙在那边没有任何直面势力范围的情况下,根本就是听天由命。但如果有了爱弟生的友谊,让他稍加兼管和注意一下,那么自己间接的损失将会大大的缩小。所以,别看现在贺世龙在一次性,直接转让牛仔国的电灯丝技术和专利方面吃亏了点。

但,常言道,赛翁失马,谁知祸富?失之桑于,收之东喻,相信到最后,这笔生意还是赚多赔少的好买卖一个!

“那么,不知道你的要价是…”爱弟生再问。

“二千万……牛元[另类美元]…”贺世龙轻轻的回答道,金管做好了友情交易的打算,但漫天要价,就地还钱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这么多吗…?”听到这个数字,爱弟生皱了皱眉。

倒不是说他出不起这个钱,金管按照这个时代的汇率,2000万牛元已经能为一个国家添置几艘无畏级军舰了。但以通用公司的财大气粗,以级他的私人财富来说,还只是一笔小数而已。

让爱弟生皱眉的原因主要来自于,一向节约的他是从草根白手起家的,本能的对这么一大笔钱只是换取一根电灯泡丝技术,多少还有些转不过弯来。当然这也只是一时的习惯问题,只要他转过弯来,以他对‘钨灯丝’志在必得的心理,最多也就是在降价方面和贺世龙商谈一二罢了。

在一阵沉默不语过后,转过了弯的爱弟生,最终开始了后续的交流,也就是转让费降价谈判。

在许多人的眼里,爱弟生可说是当代最伟大的发明家,就连贺世龙也是这么认为的。只不过或许很多人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不管是现代的爱迪生,还是这个世界的爱弟生。他们不但是当代最伟大的发明家,同时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人。

对商人来说,类似的商业谈判可以说是基本功。

反观贺世龙,他从转运,再到脱胎换骨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只少不到一年的时间。在现代,类似的商业谈判他可以请专业人才和交给军哥的手下。但在这里,他却是单刀应对,自然而然的,结果那个,就只能用呵呵来形容了[--]!

所以,在经过了二三个小时的谈判过后,面对一个爱弟生,一个牛仔国大使。再加上贺世龙之前就想和爱弟生结下点莫名的友谊,总之这个过程之中,他完全可以用溃不成军来形容,一点也不过份!

“俩位,不好意思,我内急,先暂时去下洗手间…”摸了摸晕晕的太阳穴,贺世龙只得中场提出休息。不叫暂停不行呀,他这样的商业谈判菜鸟一对二,对手还是一个半老狐狸,再不想点机灵的法子接招,直接会让人给暴出翔[屎]来。!噗!

友情归友情,但如果让人认为自己人傻技术多,产生容易欺负的不良印象,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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