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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书吧 > 都市言情 > 九零香江:睁眼穿成被绑豪门大嫂 > 第144章 聂钊咳嗽,鬼使神差:“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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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聂钊咳嗽,鬼使神差:“唔。”

聂老板当然要问:“我把东西丢哪了,常妈你是在哪里捡到的?”

他如芒在背,因为这聂家上下,不论他的亲人还是佣人,都更喜欢聂耀而非他,他在这一瞬间怀疑可能是有佣人故意帮聂耀输送东西。

常姐说:“是宋仔捡到的,说被你放在垃圾桶旁边,你知道的,他有翻垃圾的习惯,总爱捡家里扔的各种垃圾,不然怕还真就丢掉了呢。”

要说别人跟会聂耀暗通曲款聂钊信,但宋援朝应该不会。

他接过礼品袋,一个电话打给了明叔:“我要这三天,宋仔出现在地下室的所有监控录像,明叔,半个小时后送到我书房。”

一脸阴霾的上了楼,没有跟着他出差的宋援朝和sam等着要汇报工作,但他没理他们,而是单独进了书房,把聂耀送给陈柔的礼物一样样的打开。

这一看,聂老板心里更不爽了。

有两瓶定制款的香水,但不是聂耀自己喜欢的橘调,而是聂钊更喜欢的玫瑰调,还有一套珠宝首饰,就是他们自家的品牌,阿生珠宝的,用的是缅甸鸡血石和锡兰蓝钻,聂钊不太记得原来陈柔的喜好,但隐约记得她有个蓝钻的项琏,似乎原来经常会戴着,所以这一切确实是陈柔会喜欢的东西。

她要收到肯定会很开心的。

他的头有后遗症的,一生气就会偏头痛,摁了摁鬓额又拍了下铃铛,宋援朝和sam进来了,习惯性的,他用英文问,看陈柔是怎么处理九龙两位大佬的。

宋援朝的看法更客观,但他英语不行,所以得由sam来说过程。

聂老板依然一脸阴霾,不过在听说太太把两位大佬的当家大将全揍了一通时心情稍微好了点,又用粤语问宋援朝:“近两天呢,你到九龙打听过情况吗?”

宋援朝说:“打听过了,尔爷正准备联络咱们主席,想把梅利楼送给咱们主席,董爷占着新界最大的河塘,这两天也准备要联络您,说要把河塘送给您。”

河塘不值价,值价的是河砂。

盖楼就要用到河砂,进口的价格又太昂贵,像聂氏这样的大地产商为了降低成本,选择的是洗海砂的方式,但有些小地产商直接用海砂盖楼,动不动还盖五六十层的高楼,那些楼不出二十年全都要垮塌的,试想一下,一个河砂矿得多值价。

这个聂钊可以不心动,因为他已经建成完整的洗砂生产线了。

但聂荣绝对会想要梅利楼。

当时政府拍卖梅利楼,本来就应该是他的,但当时应该是梅潞从中做了点什么梗,叫老头子病了一场,没能起得来拍板,楼就被尔爷拍走了。

梅利楼是韩玉珠最爱的一栋建筑,也是旧香江的代表物,聂荣必定会心动。

当然,不论梅利楼还是河砂矿都不好要。

不论尔爷还是董爷都不傻,真要认亲上族谱,必定先做dNA。

聂钊是真不知道太太要怎么解决两位老爷子的事,但当然,肯定不会是像他想的那样,直接在样本上做手脚,再搞掉更弱的那一个,来个弱肉强食。

她应该是要化解矛盾的,这方面聂钊还真不擅长,也就只能由她了。

两个保镖汇报完事情才走,明叔抱着录像带进来:“总共六盘,我给您标了时间。”

“辛苦明叔,给我打开。”聂钊说。

明叔倒是很喜欢宋援朝,笑着说:“宋仔有捡破烂的习惯,还爱缝东西,缝的还挺不错,我有几件衬衣坏了,扔掉了,他也捡回来缝好,又还给我。”

从小生活在优渥的物质中,就连明叔都不理解宋援朝那种变态的节俭。

聂钊正看着,听到一阵轱辘声汪汪两声狗叫,连忙关了电视机,正欲把礼物收起来,陈柔和聂涵俩已经进门来了。

聂涵一看满桌的东西:“哇,小叔好棒,这是从新加坡带来的礼物吗?”

又问:“有没有我的?”

陈柔打开香水闻了闻:“这个应该是给你的,不错,味道好香。”

“谢谢小叔,对了小叔,细娘后天要回大陆,我猜你肯定不想去对不对,让我和细娘一起去吧,我们也不要多的保镖,只要宋哥就好啦。”聂涵说。

聂钊一脸正经:“你明天需要去趟新加坡,那边有点公务,你帮我出席一下。”

聂涵撇嘴:“新加坡哪有大陆好玩,我不想去,而且我还小,不需要帮你做事吧。”

“是你自己的事,新加坡公司有你2%的股份,聂大小姐。”聂钊说。

聂涵呲牙,但还是拿起香水来:“谢谢小叔,香水我很喜欢。”

被小叔看的不太好意思,她出门走了。

俗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如果不是从小生活在孤儿园,要用打架的方式才能成为生活强者,并因为父亲的原因被特召,陈柔也许会成为芭蕾演员的。

如果说这东西是聂耀送的,她会很反感,当场扔掉,但以为是聂钊送的,感觉就不一样了,因为她从戎从警,行于天地间堂堂正正,也只会接受丈夫给的礼物。

而一个在水晶球里跳舞的,且栩栩如生的她,可太美了。

“你定做的吧,做的好像我。”她趴在桌子上,静静望着雪花中的自己,脸上的笑容和温柔仿佛是曾经那个她的重现,她果然很喜欢。

聂钊咳嗽,鬼使神差:“唔。”

他打算多找几张她跳舞的照片,再做一打回来。

看他面色蜡黄,蔫巴巴的,脸上汗毛都是竖起来的,陈柔问:“你不舒服?”

聂钊作贼心虚,再咳了两说:“出差几天一直在谈生意,我有点累。”

陈柔叹气,伸手来扶丈夫:“快上楼,洗个澡睡觉吧,我一会儿就回来。”

“咳咳,你去干嘛?”他都咳嗽好几声了,她难道不应该留下来照顾他吗?

陈柔最近要面对的可是九龙最凶悍,也最狡猾的两个大佬。

他们一手捧着举世无双的珍宝试图靠近,但背在身后的那只手里拿的是屠刀。

她当然不可能就那闲着坐以待毙,而是要让他们意识到,跟她耍花招只有死路一条,她说:“找邝仔帮你开点药,或者推拉一下,两个小时后吧,我就回来了。”

聂老板还是不太开心,毕竟再过两个小时就夜里12点了。

不过等他再想咳嗽装弱的时候太太已经跟股旋风似的出门,离开了。

他追出门来,果不其然,宋援朝也跟着他太太一起走了,倒是sam还在,解释说:“太太和宋去九龙了,马上应该就会回来的。”

聂钊说:“告诉韦德,给你办张通行证,我们要去大陆。”

Sam犹豫:“老板,也许你要多带几个人?”

聂钊反问:“为什么?”

Sam说:“没有跟大陆军人交过手,我不知道他们的实力,但是大陆的渔民非常野蛮,前段时间我们米国派往大陆的鱼雷全部被捞走了,你敢想吗,他们能打捞鱼雷。”

所以米国的大军舰被南海的渔民给吓跑,这事种成米国兵的心魔了?

“那就一起去吧。”聂老板说着,上楼了。

进了卧室,洗完澡抱着聂耀专门订做的小水晶球,望着水晶球里跳舞的,他可爱的太太,聂老板躺在太太的床上,觉得时机成熟,他也该跟太太更进一步了。

当在,无功不能邀赏。

他听明叔讲过,陈柔准备回趟大陆,去见那个叫李霞的女人。

而那个女人是在一家纺织厂工作,那么,如果能帮帮那个女人,太太就会高兴吧。

聂老板觉得已经过了很久,太太也该回来了,侧首看表,气的砰一把把手里的文件全砸到了桌子上,不可置信的是,时间居然才过了10分钟。

那他还要等多久太太才有回来?

……

在九龙,三更半夜最热闹的并非酒吧和桑拿房,迪厅,而是社区医院。

而且只要进来的,必定是断了腿或者断了胳膊,头破血流只能算轻伤,想做手术,再严重都得排队,而今晚独眼哥终于等到医生给他做手术。

他们这种混道的,当然手术一做完立刻就出院。

独眼哥的座驾是一辆虎头大奔,此刻就停在医院门前。

他甫一出院就急吼吼的问手下马仔:“衰仔,阿爷怎么说的,什么时候行动?”

马仔帮他拉开车门,说:“阿爷说只要独眼哥你能行动,咱们就要抓紧,立刻!”

“就现在。想当年鬼头荣生剥我阿爸的皮,抽我阿妈的筋,还捅瞎我一只眼睛,就是董爷出手救的我,这件事我必定要让阿爷第一个拿到消息!”独眼哥说。

马仔们齐齐点头:“是!”

陈柔开的是一辆帕杰罗,这车用的是假牌照,是聂家的保镖们用来踩点的车。

此刻陈柔和宋援朝俩就在车上,眼看虎头大奔气势汹汹的走了,也一路跟上。

宋援朝也还不知道哪个大佬才是陈柔的亲爷爷,来了句:“尔爷似乎要好点。”

陈柔说:“按理来说他的礼物聂主席无法拒绝,所以他可以不用走下三路,不过我估计尔爷要走下三路,应该比董爷还要阴一点。”

宋援朝皱眉头:“我以为董爷是个直爽性格,腹中没有弯弯绕的。”

“能让项天戈和鬼头荣都忌惮,他怎么可能直爽。”陈柔笑。

……

如果陈柔已死,事情就会很好办,只凭两份信物,聂钊就能挑起俩老爷子的争斗,甚至还能利用俩老爷子帮他摆平很多人,反正她已死,死无对证嘛。

但现在她活着,而九龙的大佬又怎么可能被动的等着聂家给准话。

董爷是准备了香江目前唯一的一个河砂矿,而且跟韦德明说,不管孩子是不是他家的,先过户砂矿再验血,他用一个矿换一个验血的机会。

但他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还要想备用方案。

因为聂家有成熟的海砂洗砂线,他的河砂线不是人家必须的,所以他另外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找到陈柔的贴身佣人常姐的家,想通过买通,或者是威胁常姐母亲的方式,让常姐帮他往外拿一份陈柔的生物学dNA样本出来。

所以他是明着一套,暗着还有一套。

此刻独眼哥气势汹汹,就是要往新界,常姐的家里杀。

当然,他们到的时候陈柔和宋援朝已经提前到了。

独眼哥甫一下车就看到穿着t恤休闲服,扎着马尾的,他阿爷心心念念的大小姐,身旁还有个横眉瞪眼的大高个保镖,一手是枪一手是棒球棍,怼向了他。

总共来了四个马仔,眼看独眼哥举手下跪,也全麻溜的跪到了地上。

“给我帮你主子带句话吧独眼哥。”陈柔说。

如果是个娇娇弱弱的大小姐,像独眼哥这种人,会把陈柔当成他们社协团的吉祥物,战利品,恨不能抬着走哪儿炫哪儿,因为她是他们社团赢的象征。

可大小姐不但会打人,背后还有首富家族撑腰,保镖个个精悍,他们也只能跪咯。

“是。”独眼哥往鼻子里吸血。

陈柔说:“问问董爷,他知不知道大陆政府严禁涉黑,拉帮结派恐吓市民,他狂成如今这样子,动不动就恐吓威胁,聚众斗殴,当街提着炸弹说扔就扔,全然不顾香江市民的死活,是准备在回归后也要跟大陆政府对抗吗,就不怕严打吗?”

独眼哥愣了一下才说:“我们两肋是刀一身胆,没想过活得太久。”

另一个拍胸:“大小姐,我们不畏生死,只争一口气!”

得是什么样的洗脑功夫,才叫一帮人把打败另一帮人奉为终身信仰的?

宋援朝举枪的手都在发抖,他已经气的不行了,他觉得这帮混蛋统统需要改造!